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公司法修正案,為趕上11月洗錢防制評鑑相關公司申報需求,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表示,第22條之1修正案最快會先在8月生效,其餘條文預訂明年1月1日上路。

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公司法第22條之1修正案,公司應每年以電子方式申報董事、監察人、經理人及持股超過10%股東資料,若有變動者於變動後15天內申報,俗稱透明條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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